
前 ILWU 官員因在 4.5 年期間從工會挪用公款被判入獄 24 個月。
檀島消息:來自米利拉尼 (Mililani) 的 64 歲查爾斯·基莫·布朗 (Charles Kimo Brown) 今天在聯邦法院被美國地區法官萊斯利·E·小林 (Leslie E. Kobayashi) 判處 24 個月監禁、96,000 美元罰款、1,425.01 美元的沒收資金判決,以及三年監外看管。因為他在擔任國際碼頭和倉庫聯盟 Local 142 夏威夷碼頭分部的秘書兼財務主管期間挪用了 96,000 美元。
根據提交給法庭的信息,作為夏威夷海岸分部的前任財務主管,布朗根據他提交給當地 142 會計部門的憑單獲得報酬。布朗應該在憑單上列出的時間是基於:他本可以為他的雇主 McCabe, Hamilton & Renny Co., Ltd. 工作的“損失時間”,他在那裡擔任機器操作員。這是一種“榮譽制度”,取決於被告和其他工會官員是否誠實地報告他們本可以為雇主而不是為工會工作的小時數。
雖然布朗被控提交兩張虛假工資憑證,導致他挪用了 1,425.01 美元,但檢方在審判期間和判決中辯稱,他應該對他在擔任工會,包括 384 項虛假條目,在 4.5 年的時間裡共挪用了 96,000 美元。小林法官同意並判處他 24 個月的監禁和 96,000 美元的罰款。
在對 Brown 的判決中,小林法官表示她對被告違背工會成員給予他的信任這一事實感到“不安”,在長達 4.5 年的時間裡從他們那裡竊取了 96,000 美元。雖然小林法官承認有許多減刑因素,並考慮了這些因素,但她發現有必要判處 24 個月的徒刑,以反映被告罪行的嚴重性,並阻止其他人犯下類似的罪行。
此案是勞工部和國稅局刑事調查部調查的結果。美國助理檢察官馬歇爾·西爾弗伯格,和特別助理美國檢察官妮可·哈德斯佩思負責處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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