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強姦受害者要求賠償 750 萬美元,但州政府辯稱不承擔責任

夏威夷新聞,婦女社區懲教中心的前囚犯要求陪審團判給他們 750 萬美元,以賠償他們多次遭到獄警的性侵犯。

據周一的結案陳詞中,這些女性的律師特里·里維爾 (Terry Revere) 表示,四名成年懲教人員在 2013 年至 2016 年間對這些女性進行了至少 53 次性侵犯,真是“卑鄙”和“惡心”。

四年前,其中一名婦女自殺了。

“他們利用自己的權力虐待我們,利用我們的無助,”其中一名受害者說,她在為期兩週的審判中代表自己。

所有四名獄警都被解雇了——至少有一名被判犯有性侵犯罪。

看守被指控強迫五名囚犯與他們發生性關係,經常給他們零食、手機甚至毒品等違禁品作為獎勵。

州政府表示,它不對流氓懲教人員的行為負責,並調查了襲擊事件並為受害者提供了治療。

“沒有理由相信這些人會犯下這些罪行,”副檢察長斯凱勒克魯茲(Skyler Cruz)補充道。

但里維爾律師辯稱,州裡在防止強姦方面做得不夠,因為它不僅沒有在犯罪發生的地區安裝監控攝像頭,而且還拒絕了這樣做的呼籲。

“這是你能想像到的最糟糕的設施之一。坦率地說,州裡應該因運營這樣老舊的設施而承擔責任,”律師艾瑞克塞茨(Eric Seitz)說,他對該州的監獄系統提起了幾起未決的訴訟。

“在我看來,州裡對每一分錢都負有責任。無論是本屆政府,或是多年來,州政府一直以冷酷無情的方式管理著這些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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