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內容:蘭娜、李麗仙、顏俊成
遺產信託規劃訪談提要
蘭娜– Damon Key Leong Kupchak Hastert
1. 遺產信託規劃的目的
a) 以最便捷高效省稅的方式保護財產傳承給親人,使自己的意願清晰明瞭
b) 確認在你失去行為能力和去世時哪些人可以幫助你達成意願
c) 居安思危,為配偶子女親人省事,避免遺產糾紛
2. 沒有做任何規劃時法律默認的財產分配
a) 財產按照無遺囑繼承成文法規定分配
b) 成文法也會規定誰具備擔任遺產執行人的優先權
c) 啟動法庭程序來進行遺產分配管理
d) 小額遺產認領宣誓書 – 車輛和不超過$100,000的動產
3. 不動產產權持有方式
a) 個人單獨持有 – Tenant in Severalty
按份共有 – Tenants in Common
聯權共有 – Joint Tenants
夫妻共有 – Tenants by the Entirety
b) 可撤銷死後轉移地契 – Revocable Transfer on Death Deed
4. 使用遺囑和可撤銷信託進行規劃的不同
a) 指定授信代理人和提供有關財產如何分配的指示
b) 遺囑必須經過法院遺囑認証程序後才能被使用
c) 去世前失去行為能力(例如,患老年失智症)時的財產管理
d) 去世後的財產管理
e) 稅務規劃
5. 最基本的完整遺產信託規劃包含的文件
a) 傾注遺囑 – pour-over will
b) 信託文件(詳細版和簡要版本)
c) 永久授權委托書
d) 醫療照顧事前指示
6. 使用律師完成遺產信託規劃的流程簡介
7. 如果親人去世,沒有做遺產信託規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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