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國稅局回答一個很多華人都非常關心的問題,那就是虛擬幣的稅務問題。
虛擬幣,也通常被稱為數字貨幣,在這些年越來越引人注目,根據美國皮尤研究中心發布的最新報告,美國大概有16%的人都有購買和交易虛擬幣。那麼美國國稅局是如何看待虛擬幣的呢?購買和交易比特幣需要申報稅務嗎?如何申報?
美國國稅局在2014年就發布了關於虛擬幣的通知(Notice2014-21, 2014-16 I.R.B.938);根據這份公告,國稅局明確了虛擬幣是一種資產(property),對虛擬幣的聯邦稅務申報和其他資產(例如股票、房產)處理方式是一樣的。
用傳統的貨幣(real currency)購買虛擬幣,但是沒有從事虛擬幣的交易,這種情況不需要申報。只有在發生了交易的情況下,比如賣出、交換,用虛擬幣購買產品或服務,才需要申報稅務。
如果持有虛擬幣超過1年時間以上,賣出虛擬幣後的獲利(賣出時的市場價格減去買進幣的價格)屬於長期資本獲益(long term capital gain)需要向國稅局申報,使用表格Form 8949, Sales and Other Dispositions of Capital Assets,然後把獲利(或損失)的數目填進表格Form 1040, Schedule D, Capital Gains and Losses.
詳細情形,請訪問: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frequently-asked-questions-on-virtual-currency-transactions (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