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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貪污820元認罪並面臨驅逐出境

Civil Beat

另一名檀香山市政府審批建築許可官員因貪污案認罪並面臨驅逐出境。

她得到多少好處呢?對於許多檀香山居民來說,她賄賂的總額還低於平均一個月的房租:820.25 美元。

這名已60歲的檀香山市政府規劃和許可部門(DPP, Department of Planning & Permitting)僱員喬斯林.戈多伊(Jocelyn Godoy)可能會因此入獄服刑並被驅逐回菲律賓。

5月17日週三,戈多伊在聯邦法院承認收受了一名建築師的賄賂。聯邦檢察官克雷格.諾蘭(Craig Noland)告訴法庭,這名建築師獎勵她,以分享建築計劃的數字文件(digital files),要不然,他將不得不前往市府辦公室去索取紙質文件。(該建築師想省事跑X趟)

戈多伊的判決定於 8 月 30 日進行。她將面臨最高 20 年的監禁和最高 250,000 美元的罰款,以及賠償。

聯邦檢察官 Nolan 和 Godoy 的律師 Victor Bakke 都拒絕發表評論。

據知,戈多伊承認了一項違反誠實服務電匯欺詐罪。檢方稱,在 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期間,她利用自己在 DPP 的數據訪問和成像部門的職位之便圖利對方。

作為戈多伊對一項起訴書認罪的交換條件,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同意撤銷另外兩項罪名。部分協議要求戈多伊在未來的聽證會、審判、或大陪審團中要誠實作證,但她是否必須這樣做尚不清楚。諾蘭拒絕透露是否正在進行調查。

在批准認罪協議時,法官沃森向戈多伊強調,驅逐出境是“你應該意識到的真實可能性”。戈多伊說她明白這一點。在聽證會結束後,戈多伊說她自 1971 年以來一直住在美國(已超過52年)。

在 2021 年聯邦開始起訴的案件中,戈多伊是第五名也是最後一名認罪的 DPP 工作人員。

1. Jennie Javonillo 承認在十年內收受了超過 63,000 美元的賄賂,目前正在服刑兩年半。

2. Jason Dadez 從太陽能承包商處收取了至少 9,900 美元,被判處 18 個月的徒刑。

3. 賄賂的建築師兼第三方審稿人 Bill Wong 也已認罪,正在等待宣判。

4. 另外兩名前 DPP 工作人員 Kanani Padeken 和 Wayne Inouye 正在等待宣判。

戈多伊並告訴法庭,她仍然受僱於檀香山市和縣,並擁有另一份工作。

記者從公共記錄請求中獲得的資料表明,戈多伊已經在市政府休了兩年多的帶薪行政假。

這不是市政府第一次在某人被指控有不當行為後,還付錢讓他們長時間不工作。另一名承認在 2018 年從房主那裡拿走現金的 DPP 建築檢查員則被帶薪休假兩年。之前在 Civil Beat 記者寫下她的案子後,該員工辭職了。

今早的庭審,規劃和許可部門對戈多伊案幾乎沒有什麼可說的。

DPP 發言人 Curtis Lum 說:“我們將審查她的認罪狀態的任何更新,並做出相應處理。”;“但是,由於這是人事問題,我們目前沒有其他細節可以分享。”

市長 Rick Blangiardi 的辦公室則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前檀香山首席建築檢查員將對賄賂的指控認罪

韋恩.井上(Wayne Inouye)將於本月晚些時候出庭,將他的認罪改為有罪。

法庭記錄顯示,檀香山最高級別捲入聯邦賄賂醜聞案的官員打算認罪。

前首席建築審查員井上此前對在檀香山規劃和許可部門(DPP, Honolulu Department of Planning and Permitting)工作期間收受賄賂的指控表示不認罪。但據聯邦檢察官說,在2012年至2017年期間,井上從客戶那裡接受了超過10萬美元,以換取該市以緩慢的官僚機構著稱的加急許可。

井上的審判定於11月進行。然而,他的律師湯瑪斯.大竹(Thomas Otake)本週通知法庭,井上將把他的認罪改為有罪。大竹表示,細節仍在整理中,他拒絕進一步置評。認罪協議尚未進入法庭記錄。

認罪聽證會的變更定於10月17日在聯邦法院舉行。

井上自1979年以來,就一直在該部門工作,於2017年從該部門退休。

在認罪時,井上加入了他的三位前同事和一位客戶的行列,他們也承認了他們在賄賂計劃中的角色。

為DPP工作了32年的前建築計劃審查員Jennie Javonillo認罪,並因在十年內收受超過了63,000美元的賄賂,而被判處兩年半監禁。前建築檢查員Jason Dadez也認罪,並承認以每人100美元的價格為太陽能電池板許可證申請者提供優惠待遇。他於7月被判處18個月監禁。

前建築計劃審查員Kanani Padeken和在2017年至2020年間向她行賄至少28,000美元的檀香山建築師Bill Wong也認罪。他們的量刑聽證會被推遲到12月。

最後一名被告是Jocelyn Godoy,他在DPP的數據訪問和成像部門工作。她堅持不認罪,並計劃從明年1月23日開始接受審判。

位於華埠夏威夷劇院中心的廣告招牌違反規定

歷史悠久的夏威夷劇院中心,正面臨著最後期限,因為據說營業招牌不符合檀香山的規定。

規劃和許可部(Department of Planning and Permitting-DPP)表示,夏威夷劇院中心的劇院橫幅招牌不符合2003年所申請的地區規劃特別許可。

「地區規劃特別許可」規範關於哪些內容及圖像或文本可以在公共場所出現,還有規範其更改的頻率。

規則還詳細規定了閃爍標誌的最大變化率每小時不應超過六張圖像,同時還規定只能使用一種顏色來製作文字和背景。

規劃和許可部(DPP)表示,他們對夏威夷劇院橫幅招牌的調查,確定它實際上沒有遵循批准的指導方針。

因此,DDP在4月5日星期二發佈了違規通知,如果未在 30 天內做出必要的補救措施,劇院將受到民事罰款。

劇院的管理人員說他們不知道這個通知。

夏威夷劇院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說:“根據我們對「地區規劃特別許可」的解讀,我們的標誌目前按照2003/ZBA-13規定的方式運行,我們期待與規劃和許可部(DDP)合作,以更有效地了解他們的擔憂並解決任何懸而未決的問題”

據知,劇院必須在5月6日之前完成變更。